合同管理是企业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关键点,从大的方面可以划分为合同订立阶段和合同履行阶段。合同订立阶段包括合同调查、合同谈判、合同文本拟定、合同审批,合同签署等环节;合同履行阶段涉及合同履行、合同补充和变更、合同解除、合同结算、合同登记等环节。
本文主要针对合同订立阶段管理进行浅谈,侧重合同文本拟定的内部控制管理。《合同法》摘要如下:
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对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根据《合同法》内容,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合同文本拟定的主要风险和关键控制要点如下:
一、合同文本拟定环节的主要风险
(1)选择不恰当的合同形式。
(2)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产业政策、企业总体战略目标或特定业务经营目标发生冲突。
(3)合同内容和条款不完整,表述不严谨准确,或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导致企业合法利益受损。
(4)有意拆分合同,规避合同管理规定等。
(5)对于合同文本须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未履行相应程序。
二、合同文本拟定环节的关键控制要点
(1)企业对外发生经济行为,除即时结清方式外,还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2)严格审核合同需求与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企业战略目标的关系,保证其协调一致;考察合同是否从经营计划、项目立项书等为依据,确保完成具体业务经营目标。
(3)合同文本一般由业务承办部门起草,法律部门审核;重大合同或法律关系复杂的特殊合同应当有法律部门参与起草。国家或行业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可以优先选用,但对涉及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条款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并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
(4)通过统一归口管理和授权审批支付,严格合同管理,防止通过化整为零的方式故意规避招标的作法和越权行为。
(5)由签约对方起草的合同,企业应当认真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准确反映企业诉求和谈判达成的一致意见,特别留意“其他约定事项”等需要补充填写的栏目,如不存在其他约定事项时 “此处空白”或“无其他约定”,防止合同后续被篡改。
(6)合同文本须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应当履行相应程序。
(信息管网公司 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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