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城公司开展档案管理法规制度宣传
日期:2018-07-02
为加强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单位业务流程和各类资料存档,新城土地中心立城公司上半年开展档案法律、法规和制度宣传学习工作。
一是向标杆单位学习。分管领导带领各部门负责人、兼职档案员至市土地中心学习档案管理经验;档案管理小组至路桥中心学习达标创建。
二是请市档案局业务指导处领导对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指导,结合单位特点进行制度修订,并由档案管理小组在全单位进行了宣讲,要求各部门按照《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令)、人事档案、会计档案(财会字[2016]3号、财会字[1998]32号)、土地储备(市土地储备中心业务档案整理指导)、建设工程档案(GB/T50328-2014、GB/T50328-2001、CJJ/T117)的要求分别整理,日常工作中按照文书、科技、专业、会计、声像、电子、实物七类档案清单移交和保存。
三是由法律顾问进行《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介绍及在法律实务中的运用》专题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