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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十个全覆盖”,强化源头治腐制度

日期:2011-05-10
        实施“十个全覆盖”,是湖北省推进源头治腐工作采取的重大举措。湖北省以预防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系统创新,形成源头治腐工作整体推进态势,铸就制度反腐利剑,力斩腐败的根源,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2010年5月,中央纪委领导同志在湖北视察时指出,湖北的“十个全覆盖”很有创造、很有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务实工程。推广开来的工作难度很大,但意义很深远。防范腐败、服务发展,是“十个全覆盖”的根本目的。“十个全覆盖”紧紧围绕制权、管钱、用人等重点环节,从十个方面明确提出源头治腐的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其核心就是防止和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好的环境。
        湖北省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起步很早、亮点很多,但如何加快整体推进的步伐,一直是湖北省各级领导思考的问题。
        "我们调研发现,如果工作的系统性不够,单方面推进某一项工作,往往会事倍功半。"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一语中的。
        思路决定出路。经过缜密调研论证,2010年1月,湖北省委书记罗清泉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明确提出2010年全省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是努力从十个方面实现全覆盖。
        3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2010年推进“十个全覆盖”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意见》,明确提出“十个全覆盖”,即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腐败风险排查预警化解全覆盖,省市县三级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全覆盖,省市县三级国库集中收付全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行政服务网络全覆盖,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全覆盖,省市县三级“五统一”招标投标综合监管全覆盖,农村“三资”清理及监管代理全覆盖,廉洁教育的“六进”全覆盖,县乡村纪检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全覆盖。
        黄先耀指出,按照“三步走”的总体构想,第一步力争年内在全省范围基本实现全覆盖,第二步到2012年规范率达到100%,第三步再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建成完善的源头预防腐败体系;根本要求是立足实际、注重实效,以源头治腐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系统推进,通过十个方面工作共同作用,形成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综合效应;根本保障是深化改革、不断创新,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反腐败的深层次问题。
        为确保“十个全覆盖”各项工作稳步实施,湖北省相继出台《推进“十个全覆盖”工作考核评估标准》和《考核评估细则》,实施标准化建设和百分制量化考核及季度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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