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长均
(2006年9月7日)
同志们:
这次城投集团公司召开“预防职务犯罪,抵制商业贿赂”会议,是在全市预防职务犯罪,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刚才,志军同志传达了苗圩书记在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大会上的讲话精神;5家单位进行了大会交流发言,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城投系统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抵制商业贿赂的工作情况以及取得的实效。下面就如何进一步抓好预防职务犯罪,抵制商业贿赂工作,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预防职务犯罪,抵制商业贿赂”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腐败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有着十分深刻的社会根源和思想根源,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不仅要在政治领域,还要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领域拓展和延伸。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既是个理论问题,又是个实践问题,包括反腐倡廉工作纵向的深入,也包括横向扩展,其核心是标本兼治,注重预防,整合力量,系统运作。
从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来看,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是目前腐败最典型、最严重的表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抵制商业贿赂”工作,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以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们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切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力度,把思想、认识以及我们的工作统一到贯彻落实中央的精神上来,把市委、市政府交给我们的工作任务完成好。
近年来,公司抢抓发展机遇,拓宽融资渠道,加快项目建设,各项工作保持强劲势头,经过几年的努力,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省市领导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但是,我们不能松劲。年初,公司制定了“十一五”发展规划,事关城投公司未来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的发展走向。要实现“十一五”发展目标,确保城投公司能够持续健康发展,就需要有一个廉洁高效、清明公正、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但是从当前社会形势来看,社会转型期间还存在着许多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的诱发因素,我们正处在一个腐败与反腐败的风口浪尖上,时刻面临着来自各个方面的腐蚀和考验,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随时都会发生在我们的身边,随时都将会影响我们公司的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因为我们负责的工程项目多,资金流量大,找的人多,求的人多,发生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的可能性就大,因此,在这里,我特别强调,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务必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惕,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允许党员干部在这上面出问题。要充分认识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和抵制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自觉的抵制和反对各种腐败行为。认识到位了,行动上才能做到自觉抵制,不要出现“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预防职务犯罪,抵制商业贿赂”的重要性,首先是由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的严重危害性决定的。从大的方面讲,危及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建设,对城投公司而言,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不仅直接影响城投公司的发展,而且严重损害城投公司的形象,同时对党员干部本人及其家庭也会造成巨大的伤害。第二,“预防职务犯罪,抵制商业贿赂”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主要任务。第三,城投公司“预防职务犯罪,抵制商业贿赂”工作,总的来看,工作抓得不错,有一定的成效,但发展还不平衡,就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而言,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因此,各级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把预防和抵制腐败的工作作为党委的重要工作,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不断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抵制商业贿赂”工作。
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建立健全防止权力滥用的有效机制。权力过分集中,监督制约不力和缺乏责任追究是党风廉政建设动力不足的主要根源。正确看待和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廉洁从政,勤勉尽责,绝不与民争利,以权谋私,党员干部要有正确的权力观。但因腐败的社会根源和思想根源影响,没有健全的防止权力滥用的有效机制,难以有效防止腐败产生。我们要完善各级班子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加强对决策过程的监督,严格决策失误追究,特别严肃查处决策失误背后可能隐蔽的腐败分子。要合理科学的配置权力,完善权利制约和监督机制。要按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要求,“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如何做到从源头上有效的“预防职务犯罪,抵制商业贿赂”,把建设工程搞上去,顺利的完成市委、市政府的目标任务,又不倒下一个干部,又不出现腐败问题,我想,一靠我们各级党组织平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二靠制度,就是要建立起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三靠我们平时的监督检查,使党员干部不能搞腐败,不愿搞腐败、不敢搞腐败。
首先我们要通过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法制教育等,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企业风尚。职务犯罪行为大都是从一点一滴小事开始的。当前,有些人对法律理解不多、不深,往往在不知不觉之中滑入犯罪深渊,也有些人法律意识淡薄,有时好心做坏事,这是很令人痛心的。也有些人存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所做的事人不知鬼不晓,这种思想必须摒决,殊不知,侥幸是犯错误的偶然,犯错误是侥幸的必然,侥幸一时,不幸一生。我们必须要大力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以“八荣八耻”教育为载体,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筑牢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根基,一方面要加强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的宣传,促进公司系统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另一方面要加强反面案例的警示教育,增强干部队伍的反腐意识、廉洁意识和法制意识。要真正通过教育,使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能够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遏得住私欲,守得住勤俭,及时克服贪婪心理、从众心理、攀比心理、侥幸心理等诱发腐败的不健康心理,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财务管理、干部人事管理等制度。我们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当前尤其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透明,集体研究决策,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使有些想腐败的人无机可乘。我要强调的是,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抵制商业贿赂这方面的制度,重在建设,贵在落实。制度再多再好,如果束之高阁,不加以落实,也只能是“一纸空文”,起不到任何作用。因此,各单位一定要注重制度的落实,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要通过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跟踪、反馈、分析,查找制度落实中存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对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章不循、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在制度执行上放弃原则、不抓不管、严重失职的领导干部,要实行责任追究,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使我们的各项制度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要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和对管钱、管物、管人等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关键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最大限度地把发生职务犯罪的苗头制止在萌芽状态。结合城投公司系统的实际,要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招投标、资金管理、审计监督等方面工作的监督检查。当前,我们一方面,尤其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重点检查建设中的违法分包、违法转包、甲供材料、甲控材料、工程中的虚报冒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前段时间,审计机关对我们有几个单位的审计,先后发现这类似的问题,都给予了经济处罚,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对工程的监督和管理,不要一错再错,一犯再犯。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招标投标的监督和管理。在这个问题上,我希望各个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来执行。最近,省市纪委和检察机关先后查处我市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都与招标投标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在座的各级领导干部在这个问题上,有没有问题,要认真的予以自查,要做到防微杜渐,不要等到出了问题之后,再后悔。当然,时间任务很紧是一个方面,从另一个方面讲,我们又不能违规操作,而且政府也要求我们要依法依规操作,出了问题是我们自己的责任。因此,我们要认真处理好时间紧任务重与依法依规操作的关系,在招标的问题上,禁止以各种理由规避国家的法律法规,这作为一条纪律向我们各级领导干部提出来是很有必要的。在这个问题上,各级党委纪委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今后,对所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都要纳入同步预防和监督的工作之中,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各单位要在与检察机关廉政共建的基础上,积极主动配合检察机关作好“预防职务犯罪,抵制商业贿赂”工作。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是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能部门。通过长期的办案实践,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成因、特点、规律都有着更深入、更全面的了解,在预防工作上也有更有效的措施。所以,各单位在开展预防工作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同检察机关的联系与沟通,互通信息,争取检察机关的支持和帮助。通过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真正将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三、按照透明、公平、诚信的要求,建立健全防止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的有效机制,确保“预防职务犯罪,抵制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
腐败的本质特征就是滥用权利谋取私利,防止腐败工作,预防职务犯罪,抵制商业贿赂,就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有效抑制腐败动机,减少腐败机会,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要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建立防止权力“寻租”的有效机制。很多权钱交易,暗箱操作,欺行霸市,坑蒙拐骗的行为发生在领导干部直接插手经济活动的过程中,有的甚至结成了“权力资本共同体”、“利益共同体”,是成为最危险的腐败因素。商业贿赂破坏公平竞争和市场资源合理配置,造成假冒伪劣商品泛滥,腐蚀党员干部,诱发权钱交易,滋生经济犯罪的温床,要把商业贿赂的治理作为突破口,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问题。
“预防职务犯罪,抵制商业贿赂”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政策性很强,必须要在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突出工作重点,动员和组织全公司力量共同参与,才能达到遏制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目的。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领导专班,指定专人负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职工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增强作好“预防职务犯罪,抵制商业贿赂”工作的责任意识,将这项工作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真正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同志们,“预防职务犯罪,抵制商业贿赂”是一项长期的,事关企业健康发展和我们每一位领导干部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抓好此项工作。凡事重在落实,贵在坚持,希望大家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制度和措施,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城投公司快速持续健康发展。